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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练乱收费,嫁祸给考官

[日期:2011-12-27]   来源:郑州驾校网  作者:郑州驾校网   阅读:89[字体: ]

 ,贵定县某驾校学员向黔南州交警支队反映,他顺利通过考试后,教练员却向他提出要交500元的“打点费”给考官。

    “打点费”是黔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考官们一直无辜背负着的一个沉重骂名。此前,记者曾参观了黔南州交警支队的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场所。在这里,记者看到,交警支队的考官们不直接与学员接触,而是坐在监控室里对每一辆正在路上考试中的考试车辆进行监控,监控的主要内容是学员的每一个操作是否符合考试规程,其次是监控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安全员,是否有对学员违规提示等行为。
    学员在考试时,根本就没有机会与考官见面,更谈不上给“好处”。而同样,考官想帮哪个学员“放水”,给予关照,那也行不通,因为每个学员考试的全过程,都现场直播在候考区的大屏幕上,接受着全体候考学员的监督,考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“放水”的话,肯定会被投诉。而遭到投诉的考官,一经查实,在被取消考官资格的同时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
     如何有效治理部分教练员和安全员“乱作为、乱收费”?对于群众反映的这种突出问题,黔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。
    12月20日,黔南州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刚主持专题会议,与黔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负责人一同商讨了整治方案。
    当天会议就作出决定:一、从即日起,若群众反映驾校教练员有借用考试名义乱收费行为的,一经查实,车管所必须暂停受理该教练员两年内的驾驶证业务,并对教练员所在的驾校作出“从驾校应受理业务总数中扣除该教练员所培训的人数”的处罚,处罚年限为两年;驾校推荐的安全员若有接受学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钱财、礼物或有价证券等违规行为的,一经查实,责令驾校将该安全员调离岗位,并暂停该安全员两年的带教资格,对驾校则按第一、第二条作出相应的处罚;、驾校对教练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,教练员出现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,车管所对该驾校作出“从每期考试业务总数中减少5%人数考试的处罚。若再发生类似情况的,每次都以5%的人数累计增加扣除,处罚年限为两年”,希望这样的行动能遏制住这样不良的风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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